国内外贸公司和离岸公司相互的相关问题
2018-01-22
请教几个关于国内贸易公司和离岸公司关系的问题,还请坛内前辈不吝赐教:
1,实际操作中有没有离岸公司国内贸易公司或者国内贸易公司离岸公司的案例
2,先离岸公司,然后以离岸公司的名誉再国内贸易公司是否确实会享受退税优先的待遇,还是说各地政策不一样。
3,不论两类公司谁以谁的名誉,是否还能获得离岸公司避税的好处。
4,如果实际操作中有问题一说到的案例,主要以哪种形式居多,各有什么利弊。
外贸新人,如果问的问题有些小白,还请各位前辈多多包容!
网友回答:谢谢奥特曼的热心回复。您所说的两年后在内地成立事处的概念,是否跟我说的以离岸公司的名义在国内外贸公司是一样的呢?只不过有个两年的限制。如果反过来,国内外贸公司再离岸公司是否也能达到同样避税的效果,政策上是否也有两年或者多长时间的限制才能?
网友回答:离岸公司说的避税是说你一个公司账户然后只要不赚取香港本地的利润就不需要交税了。如果公司成立了2年以上再大陆这边成立事处也会有你想要结果。
网友回答:多谢alice,我已加你QQ
网友回答:[hide][外贸soho离岸公司主要就是为了接受外汇方便 说直接点 就是为了离岸账户 比如汇丰 恒生 等国际大银行 用这些离岸银行接受外汇 成本比较低 一般中国内地只有1000万以上的大公司才能接受外汇 一般自己soho的要款 一般找外贸公司款 但是这些成本较高 很多人就自己香港的离岸账户接受外汇对于外贸公司来说 就是避税多一些了 离岸公司相当于中间人 比如香港离岸公司 先从内地到香港 在从香港到国外 这中间的税就会比直接出口到国外要少 /hide]
网友回答:沉的好快,坛子里还是SOHO得同胞比较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