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思路:尽早退运,或转他人。面对目的港无人提货的困境,解决问题通常有三个选择:退运、转他人、弃货。 退运,意味着要承担回程的海运费、目的港的港杂费等;转,往往不是那么容易去找新的家,即使找到,价格可能还很低;弃货,意味着,货款(尾款)真的回不来了,钱货两空。 面对上述困境,家只好在利弊中权衡取舍,哪种选择都是要损失的。但,无论是选择还是退运,前提是方还控制着货权,正本提单还在自己手上。 另外,提单货人尽可能to order ,因为有的国家规定,退运需要货人同意。真要遇到这种情况,to order 要比明确货人好。